能否在合同中约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更新时间:2012-09-05 09:14:52
问题描述:
我想加盟一家化妆品公司,在签合同时出现分歧。我在无锡的一个县级市开店,对方公司在广州。在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时候,对方给的格式合同中写的是“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我们在公司签约),我要求改成“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这样可行吗?因为无锡离广州实在太远,而且我们的生意是我先打款对方再发货,他们根本没有风险,我本来就处于弱势,所以更加不想跑到广州去打官司。写明“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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