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我提出辞职,公司报复以没有交接名义不支付工资
更新时间:2012-08-17 12:18:53
问题描述:
我去年8月17日与上海闵行一家贸易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负责公司产品下合同等工作,到6月才拿到当初签字的合同,此时合同对工资一项已经篡改,并且6月加班工时为61个小时,公司不足额支付,4月以后上海市的交金基数调整也没有实施,7月我身体过于疲劳,月底请假一周不到,公司就开始威胁说东西少了,后来我气愤导致身体一直不好,于是8月8日辞职,理由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险,公司报复性以“未交接”理由支付工资,并威胁要告我,但是实际并没有依据,只是拿平时我做了一半的表格作为理由威胁。请您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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