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公司不承认
更新时间:2012-08-15 22:37:42
问题描述:
我于2012年7月10号交了辞职报告,在一个月的期间内没有人来和我交接,现在我已经不上班一个星期,公司通知我要和现在职人员进行交接签字,我要求他们把我4个月的工资结清(平时我们都是3个月一发,拖欠一个月),他说不承认我已离职。我说不给我结清工资我就不去交接,想问一下,在我这种情况下,我不去进行交接合法吗?如果不去交接,以后出了问题我还有责任吗?(现在运行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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