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封闭治疗精神分裂疾病时,因护士人员护理不当造成股骨颈骨折的索赔
更新时间:2012-08-15 08:37:05
问题描述:
2008年 9月,家属在医院封闭治疗精神分裂疾病时,在医院意外摔伤,造成股骨颈骨折,并于2009年1月做了人工股骨头置换术。目前仍在精神科康复治疗中,基本能自理。问:
1.是否可认定为是医疗事故?院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吗?
2.像这种情况能否定为伤残?一般是伤残几级的?
3.如果认定为医疗事故,可以获得的索赔项目有哪些?标准如何?
4.后期股骨头存在二次置换的风险,能否在处理此案件中加入该项费用作为理赔内容?
5.如果协商不成,上诉是否值得?胜诉的几率大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