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的钱,要不到
更新时间:2012-08-13 16:26:29
问题描述:
钱其实是担保人自己要用,由于当时他口碑不是太好,所以他请他朋友帮他打借条,钱担保人接到手的,现金,没通过银行。他书面上是担保人,后来担保人也还了一部分钱,还有一大部分没还,也没有能力偿还,我向打借条的人(书面上的借款人)要钱,借款人却说他不可能还钱的,请问:起诉时需要把书面上的借款人和担保人都作为被告(注:担保人承认帐,但无偿还能力,可能会当庭承认,或出庭作证).法院会判决二被告共同偿还该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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