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他让利滚利,这是否属高利贷,我国法律支持是否支持
更新时间:2012-08-14 00:54:00
问题描述:
我老妈借人20000块钱,借条上只约定还款月息为千分之七,没有约定期限,也没有约定还款方式,借款之后后一年还了一年的利息1680,然后隔了7年还了10000,又后一年又换了10000,到今日2012年整整已经借款11年,按我老妈的算法是11年要清算的话就是把还利息1680*11=18480加上本金20000一共还38480就行了。但是对方又不干,他说要利滚利的还,每年的本金要加上利息还,这算不算是变相的高利贷?我国的法律是否支持这样的还法,要是对方起诉的话,我们的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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