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没有欠条,写得购买房子时候每人出多少钱,他们现在要让我父亲按照升值后的比列还钱
更新时间:2012-08-13 07:41:41
问题描述:
我父亲现有房产一套,是15年前我爷爷主持购买的,房子房权证名字是我父亲的,当时1997年购买这套房子的时候,爷爷出了1.8万,大爷出了1万,二大爷出了0.2万元,我父亲出了2.1万,四叔出了0.1万,五叔出了1万元。期间1997年到2003年都是我爷爷奶奶居住,我们是农村的 ,一直在农村住,这期间我爷爷将这套房子的二层租出去,房租爷爷自己收着,2003年后我爸爸 妈妈过来居住到这套房子里的二层,2012年8月9日我爷爷去世。去世三天后,现在我大爷 二大爷 四叔 五叔,要求我家按照房子现在升值的百分比例还房钱。当时房价是5.7万,我们姑且当做6万元,现在房价大约在40万左右,也就是当年出1万的,现在接近7万,而且我爷爷出了1.8万,姑且当做两万元,要求我爸爸分给大爷二大爷 四叔 五叔 每人0.4万,而且也是按照升值后的,即为要求我家 将我爷爷的那部分每家再给2.6万元。当年没有欠条,只有我爷爷给大爷 二大爷 四叔 五叔 借钱的一个借款,但是房权证是我爸爸的。房权证是1997年办理的,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在2005年的时候,在我爷爷的主持下,他们弟兄五人签订了个集资购房协议,就是一张纸,写得购买房子时候每人出多少钱,都签字了,他们现在要让我父亲按照升值后的比列还钱,他们这么做有法律依据么,跪求高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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