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协议有效吗,能具有约束力强制执行?
更新时间:2008-03-31 22:39:33
问题描述:
6、7年前我认识现在的男朋友,那时根本不知道他是个有妻室的人,他隐瞒着后来才知道,可他说他爱我跟他妻子没感情经常受气,叫我别走他要离婚跟我结婚并催我给他生个小孩以勉不至于鸡飞蛋打怕我反悔不嫁他,所谓“定心丸”。那时我年纪小挺单纯16岁左右什么也没想就信他了,刚跟异性交往也不懂得避孕,一次意外怀孕听他的糊理糊涂就把女儿生下了开始他对我们很用心特别疼爱我和女儿,2002年7月他老婆跟他离了他也到我们家办了洒席原本说好年底到他老家登记结婚可后来不知何故反悔了到了正月突然听他说他前妻在娘家又生了一个儿子,又到了2003年7月他索性反把他们接到龙华,即没和我结婚也没和她复婚说是要两个老婆要我做小那个女的也说让我和她做姐妹,真的气死我了太荒瘳,我不依可那时小孩小没法回去太丢人了所以我让他签了份协议我父亲和我老乡作中间人作证。协议:他自愿给我生活及精神补偿16万分期付;在我没和第三人结婚前他按实际付我生活费;女儿归我,女儿今后生活教育费由他付至18岁;请问这协议有效吗,他只付协议一部份其它打算不付能对他强制执行吗?我怎办才能得到女儿且让女儿跟他儿子受同等教育及生活,他儿子曾经报名发票能作为要求抚养费的其中标准依据吗?另外我可以要他一次给付吗?还有就是我未婚,小孩可以跟我同姓落户我户口吗?在这里只能劳驾各位律师能帮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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