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金,或者征地补偿——我们还能享受吗?
更新时间:2012-08-11 18:22:32
问题描述:
我90年结婚,婚后我和公婆没有分家,91年土地二轮承包,我和女儿的承包地——添加在以家庭为单位、以我公公为承包人的承包证上。后来我和女儿买了集资性质的非农业户口,丈夫车祸去世后,我和女儿将户口从河北转到了内蒙呼和浩特市。后来又建立了新家,丈夫是河北的。请问:我和女儿是否还享有原来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我公公82年承包土地中 我丈夫的份额,是否应该由我和女儿承包经营?土地租金,或者征地补偿——我们还能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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