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费用我是否应该支付?
更新时间:2012-08-12 22:07:21
问题描述:
法院调解协议是每月付生活费35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各自承担一半。每年一定时间她都会打一份清单,不仅包含教育费和医疗费,还有孩子上珠心算、书法班等课外兴趣班的费用,甚至包括给孩子买文具、买旱冰鞋等等乱七八糟的费用。所有兴趣班的费用她事先都没有和我协商,但我都是付一半。去年孩子想学绘画,她偏偏让孩子学舞蹈,我很生气,因此今年就没有付这笔费用,其余费用已如数打入孩子的银行账户。现在她以此为理由拒绝我接孩子。请教律师:这些课外兴趣班的费用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儿童教育费用范畴内?她事先不与我协商,我是拒绝支付是否违法?我现在想去法院起诉,强制执行我的探视权,是否合法合理?法院是否接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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