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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8-11 12:17:19
问题描述:
我父亲因为赌债欠别人三四千元钱,还打了条子,利息三分,去世后债主问我要,因为家里房子都是弟弟继承的,他应该负责,可是他在南京打工,几年没回了,前一阵听说房子判给债主,最近我准备和债主协商,就给本金算了,他年纪很大了,可是他却说,法院已经接手房子并且把钱给他了,真不知怎么回事,难道我弟弟的知情权,继承权都没了吗?家附近法院倒是贴过什么东西,可是我常年在外,家里的叔叔婶妈也不识字,这个让人费解,请求咨询!!!
最近去法院了解了下,房子是三月份被判给了别人的,请问现在该怎么申述呢,时间上来得及吗?我弟弟回来万一要结婚,房子什么都没有,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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