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和集体土地继承
更新时间:2012-08-11 21:40:06
问题描述:
我公公婆婆现在有一套农村的房子,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我们结婚后出资翻新了,还是在公公的名下,因为他是户主。后来婆婆去世了,公公说家里的家产以后都留给我们,一位莱维老人都跟着我们生活。我老公还有个妹妹。我公公现在健在的话,如果老公的妹妹要求分割我婆婆名下的财产,或者以后这房子拆迁升值了,老公的妹妹要求分割我婆婆名下的财产,请问她能分得吗?还有就是我老公和我公公现在在一个户口本上,都在农村。而他妹妹已经把户口迁走了,现在户口已经冻结,要旧村改造,旧村改造所得的房屋和经济赔偿有她妹妹的吗?如果旧村改造所得都归我公公和老公所有,从法律上讲,有我婆婆的吗?如果有的话,那女儿能分得我婆婆名下的财产吗?如果公公生前有遗嘱都留给我们,那是否有权利包括我婆婆的那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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