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配合单位所以施工必须随土建工程施工,由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原建筑物拆除延迟)以及土建工程没有提供施工条件致使合同无法顺利履行
更新时间:2012-08-09 09:07:40
问题描述:
:我方是配合单位所以施工必须随土建工程施工,由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原建筑物拆除延迟)以及土建工程没有提供施工条件致使合同无法顺利履行,以至于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2008年10月23日,竣工日期2010年11月6日。而实际竣工日期推迟至2012年04月3日才结束,故实际施工的总日历天数比原来合同规定的总日历天数620天多出480天(合计16个月)。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我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时间、费用的损失)。我方为专业分包(单独投标)请问能否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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