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老房子动迁,我们当时因为亲情关系,是否有效力,打官司是法庭会参考这份信作为分割的依据?
更新时间:2012-08-03 16:53:05
问题描述:
公房老房子动迁,有上面统楼20多平方,下面一间10多平方。97年小舅知青返沪,写过信给我们,今后入户只要求下面10平方的小间,我们当时因为亲情关系,并考虑到有这份信,同意他们入户,并进行了分户(房卡一张),我们住上面,他们住下面,但户口薄上面并未注明各自的面积。如果小舅他们要求按全部面积来分割,当时他承诺的信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打官司是法庭会参考这份信作为分割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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