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履行合同
更新时间:2012-08-03 00:01:28
问题描述:
我是某家公司的暑期工,在面试时那行政人员只跟我们说了950元/月包底,即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上8小时,还有如果星期一到星期六每天上8小时就1300元/月,加班费另计,而本地最低每小时工资为5.46元,而该公司只给我们3.9元/时,而且合同里写着星期六日上班2倍工资,而实际上星期六是正常上班,星期天只有1.5倍!他们给的每小时工资和星期六日的工资是否违法劳动合同法!我们怎样才可以得到赔偿或应得到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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