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QQ告知是否可行
更新时间:2012-08-03 09:43:15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大神:
大家好!
小妹咨询一个小小的问题。我家有一商用房三年前租给租客,他在我家房子里开店经商,第一年房屋租赁合同正常履行。但自第二年起,他以手头不宽裕为借口,分期付款。但第二年总共支付约40%的租金,合同到期日为每年的12月29日。在2011年4月25日,他曾经给我写过一张欠条,约定内容主要为“承诺4月30日前支付5至7月底的租金”,当时他口头表示8月将搬走。此后我再没有见过他。7月20日,我曾经给他打电话催缴租金(有录音为证)。8月6日,我在警方的协助下找到他的店长,我们共同清点了房屋内属于他经营用的物品,8月6日当天我将这个店门加了一把锁。他的物品仍然存放在其中。时至今日,将至一年,我想通知他,如果他一个月内,还不支付所欠房租及物品的保管费。我将变卖他的物品,用所得款项偿还租金。我现在打他电话他不接,而且没有他和他亲属的地址。今天在网上用他人qq账户发现他在线。我能否用电子版的通知函,在qq上通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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