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离婚后又反悔的案子
更新时间:2012-08-01 19:33:54
问题描述:
离婚协议书 男方:张乐,×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刘菲菲,×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归甲方所有(注:此房协议离婚后,按约定女方已搬出,由男方居住11个月到目前为止)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归甲方所有(注:此房协议离婚后由男方出租出去11个月到目前为止) c 夫妻双方车号为5588归乙方所有(注:此车协议离婚后由女方使用11个月到目前为止) d夫妻双方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归乙方所有(注:此房协议离婚后男方交予女方到目前为止) e夫妻双方车号为6933归甲方所有(注:此车协议离婚后,男方使用11个月到目前为止) 4、双方无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大律师:现在突然女方起诉,称协议中的开头和结尾全是男方 和女方 ,协议中确用甲方和乙方代替,对方起诉竟然说财产分割不明,甲方才是代表女方,可是协议离婚后我们 一直是按协议分割内容来分配财产的,怎么就反悔了呢,法院会怎么判呢,难道在民政局备案的这份协议就能被法院撤销吗?这个官司我能赢吗?急切的需要律师的帮助和指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