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电动车事故
更新时间:2012-08-01 13:14:49
问题描述:
昨天我与她同车道同方向,我超车,在达到接近平行的时候,对方与我发生车把手相撞,对方摔到受伤,摔坏了玉手镯。交警开了事故受理单,接着,我陪对方一起看医生,医院的结果是对方只擦破点皮,都是对方拿她自己医保卡看病花钱。再接着,我陪对方一起去质检机构鉴定玉手镯,鉴定机构她提供不了发票,不能鉴定。
今天我们要一起去调解处处理,我心里没底,不知道对方会要我承担多少。听她说是和田玉,几年前5000左右买的,现在更贵。
请问大律师,我在调解处,如何辩护,最终会承担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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