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臂丛神经损伤
更新时间:2012-07-27 13:55:25
问题描述:
我宝宝出生时医院医生给拉伤,臂丛神经损伤,四型,我们起诉到法院,法院要做司法鉴定,把鉴定材料递到北京司法鉴定中心,我们正在交钱时,医院又不让鉴定了,后来医院给我们50000元,我们不同意,经过法院调解,1·被告卫生院赔偿原告武烨佳医疗费,医疗器具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等损失的75%共计24200元,于2012年3月15日付清。2.2014年5月1日前,原告武烨佳因臂丛神经损伤治疗.康复所产生的相关损失,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经核算后由被告卫生院按损失总额的75%予以赔偿。3.如果在2014年5月1日后原告武烨佳未能完全康复经鉴定构成伤残的,由被告卫生院按75%的标准赔偿残疾赔偿金。我们第二次康复的的费用42000的75%是32000元,费法院的又出了调解书,卫生院也同意了,到卫生局局长不同意,是新换的局长。他们说治到2014年5月在给,我们不同意,请律师帮助我们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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