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国家土地法规定,而不给你土地赔偿金!按什么程序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更新时间:2012-07-28 10:03:38
问题描述:
**市郊的农用耕地现被征为工业用地!具国家土地法规定,农民承包土地三十年不动!!现在,我们村委却私下规定死亡人员和出嫁女儿的土地被征用的只培黑清苗费,而不给你土地赔偿金!!我是一个已经出嫁的女孩,但是我夫家依政策没有分给我土地,我在自己家里一直拥有我的土地…现在土地被征,村委推出“接树皮”的方法让弟媳接走我的土地…致使我一无所有…本来弟媳来得时候就已经是不动地了,应该按照新增人口分配荒滩,河坡等多余土地,怎能接走我的呢??我还怎么办?按什么程序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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