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教育部门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退休职工可否享受教师待遇
更新时间:2012-07-27 09:04:41
问题描述:
本人是师范院校毕业,73年当中学老师,80年当大学老师,82年为解决两地分居被调到科研单位教育部门专职从事职工教育与教学工作包括**教育科研究生教育工作,一直到05年退休,退休时单位转制改为企业,享受企业退休待遇。本人目前的退休待遇不但低于同级别老师的待遇,也低于改制前本单位退休职工和现在退休职工的待遇。我学的是教育,一生都是做教育工作,从开始工作到现在人人都叫我X老师,教师节时也会收到学生的贺卡和上级部门及本单位的相应慰问,享尽教师的高尚荣光,还有幸得到省教育厅颁发的先进教育工作者证书,但在工资和福利待遇方面却没有享受教师的待遇,这对我十分不公平,特此咨询,我的情况受不受教师法的保护,符不符合国资委201163号文件精神,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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