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
更新时间:2012-07-26 12:50:0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先生:
我于2011年10月买了一套房子,原想把老房子卖了置换的,已付首付款378000,由于调控新政的出台,房价一路下滑,老房子卖不出去,即使卖了也不能支付尾款88万多,在今年4月17日我们向代理商提出解除合同(退房)申请,在得到他们的同意之下,填写了他们提供的统一格式的(退房)申请,并愿意承担5%的违约金,代理商一直承诺房子可以退的,在6月底我们收到开发商《合同款到期提示函》他们将每日按逾期扣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直至首付款全部扣完,然后向法院追究我的违约责任,我们的尾款截止日是6月31日,我的问题是我们实在无能力支付尾款,开发商真能把我们的首付款全部扣除吗?我们都是退休工人,如这样,可要了我们的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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