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保管不善的责任划分
更新时间:2012-07-29 18:36: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这边的情况是这样的:笔记本电脑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系统里登记的责任人是我们主任,我们公司也有专职的资产管理员,但那天办公室就我和主任的时候他突然把笔记本交给我,让我和其他办公室同事用的时候自己拿,于是我把笔记本放在一个柜子里,并跟其他同事说了要用自己拿,往后的一段时间一直没过问过这个笔记本,前两天主任突然说要用让我拿出来,结果打开柜子一看笔记本不见了,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询问其他同事,有人说上上个星期还拿出来用过,现在也确定不了丢失时间,主任说这东西当时交到我手上了所以只能问我要东西,请问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应该报警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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