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10年被辞退
更新时间:2012-07-25 09:51:30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余姚的。我从2002年6月开始在公司工作直到现在,前几年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每年9月初签订。但从2011年9 月直到现在,新一轮合同一直没签。今年7月中旬,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公司通知我即刻解约。请问,我有什么权益?1,我能主张20个月的工资补偿吗?2,我能主张自2008年元旦起到现在的双倍工资补偿吗?3,这个‘工资’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最近一年我的基本工资只有1600元,加上奖金,考核什么的,具体算下来,平均每月收入是4800元,不含社会保险的自负部分。那么这个‘工资’,是指1600元呢?还是5000多元?谢谢您为我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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