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税务局要提交分公司办公地点的房屋租赁的发票,是不是六个月不营业就可以自动注销,有没有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2-07-23 20:10:58
问题描述:
我公司有分公司想注销,但现在税务局要提交分公司办公地点的房屋租赁的发票,我们没有,当时房屋主人是个人,没有给我们开具发票,现在税务局要求我们到地税所开发票,但是以前的房屋出租人不愿意出这个钱代开发票。分公司08年注册,一直每年年检,但是从今年2012年开始没有营业。我们应该如何注销,是不是六个月不营业就可以自动注销,自动注销对公司和法人有没有什么影响,公司要不要承担什么处罚?法人有没有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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