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辞职,公司要求扣除一个月工资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2-07-20 18:32:15
问题描述:
2010年入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6月11号提出离职申请,但是领导不批,说是一切按照合同来。公司通告,2012年6月22日,端午法定节假日。公司组织活动,不准请假。但是由于私人原因不能参加。为此,2012年6月13日下午,领导要求进行离职交接,2012年6月14离职。这种情况算是我申请离职的呢,还是算是被老板炒了?一直没弄明白。我提出离职申请单上的正式离职日期是提出申请的一个月之后,也就是7月10号,但是,领导说因为三年合同没满,所以要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剩余工资将在2012年7月25日发放。并且在职期间的鉴定服务合同不算提成。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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