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上遗留的老房子产权变更问题
更新时间:2012-07-19 22:54:08
问题描述:
您好,我的祖上在农村遗留了一栋老房子,地点在南宁的郊区,在1957年我父母全家就都到市里工作了,都由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了,当时房子空着,而我的堂叔家房子倒了全家没有房子住,所以当时我的父母就将房子借给了我的堂叔家住,一直到今。直到上个月我母亲才听说在1983年左右,当地政府就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并且产权证上登记的是我堂叔的名字,我们一直都蒙在鼓里。我母亲很是生气。现在我父亲和我的堂叔都已经去世了,按法律来说我堂叔的后人有权继承而我母亲是无权继承的,但是村里的村民证明那房子是我祖上留下来的,并且写了证明材料,村委会也写了证明材料并盖了公章,我堂叔的后人也写了书面材料证明房子是我们家的并按了手印,当拿着这些材料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姓名手续时,当地有关部门说不能办理要有房屋所在地的农村户口,请问在这方面国家有什么政策规定?像我家这种情况又如何能将房产证的名字更名为我母亲的名字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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