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发包工程监理应不应该负监理责任
更新时间:2012-07-17 16:17:26
问题描述:
有一中学A将4栋住宅楼工程委托给监理公司B进行工程监理,监理范围为桩基至工程土建水暖电及装饰装修全部完成,分别由2个总承包单位承担施工任务,至后期装修期间,A将4栋楼的外墙涂料工程发包给了施工单位C并与之签订了施工合同,且指定了涂料品牌要求A监督从厂家进货,改变了原图纸做法,并未与监理沟通,C进场后开始施工,没有报验任何资料,A要求检查C的施工质量,后由于墙面漆的原因产生脱落开裂,并经调查C用的墙面漆不是A指定的产品,A以B没有尽到对原材料监理检查责任,将B起诉至法院,问A是不是肢解发包?监理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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