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押物品和扣押第三人物品
更新时间:2012-07-13 15:04:32
问题描述:
自2012年05月26日公安局扣押本人台式机电脑主机箱一台。第三人(本人女友)笔记本电脑一台至今07月14日。始终没有消息是否归还本人及第三人的电脑。本人在2011年上半年曾经在一色情论坛发过色情小说。因为发的不多属情节较轻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罚款500元。罚款及公安上门搜查日期均为5月26日。并带走电脑笔记本各一台。笔记本是本人女友的。应属第三人物品。但是一直也没有归还。电脑是11年09月份买的根本不是作案的工具也没有归还。期间我联系当地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我的相关物品均被送到当地分局让我找分局去问。06月26日我到当地分局和相关负责人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我的物品要等市局处理完之后才能归还。现在没消息。可是罚款已经交了一个多月什么回覆都没有。我问我可以找谁才能知道什么时候能归还。找谁才能知道到底我的案子还有什么没完事的。我依据治安管理法说应该现在先把扣押的第三人的笔记本给我。得到的答复是这个要市局订他们不知道,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我现在想把我的电脑要回来。请你们帮帮忙我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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