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病历医学会应该鉴定吗?
更新时间:2012-07-12 20:02:4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医疗官司问题:我是大连瓦房店的,我妈于09年7月在大连附属一院住院治疗胸部脊膜瘤,手术后直接进了重症ICU,13天后因心功能衰竭、肺功能衰竭,怎么治疗也不见效,医院告诉我们再治只能是人财两空,我们只好放弃治疗,回家当天因呼吸困难,去世了。为此,我们把医院告上法庭,起诉他们没有对患者做心肺功能检查就给手术,医院不服,说做了,用别的检查当肺功能检查,我们也不服,并在病历中找出多处医师签字非本人签字,要求笔迹鉴定,鉴定结果是,多处签字不是医生本人签字,鉴于这种情况,我们要求法院作出判决:医院病历不真实。但是医院认为,这只是病历中的一小部分,无关紧要,他们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法院认为这是他们的权利。请问:这样的病历医学会应该鉴定吗?如果鉴定,对我们有没有利?请帮帮我,给我指点一下,好吗?在此我谢谢你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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