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已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去有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2-07-12 13:49:48
问题描述:
位于**路的某工厂一车间,按照其总公司要求,现已停止生产,7月13日将搬到宁海县某镇工业区去生产了。因路途较远,两地相距80公里左右,一般员工家属都在江东或高新区一带打工,多数员工不愿过去。公司口头说对不去的员工开会讲,能在厂内找事做就上班,没事作就放假,公司最多按最低工资发。员工都签有合同,上面工作地点是电脑打印的“浙江宁波”。部分员工也去了高新区劳局,高新区劳动局和市劳动局也来过,昨天进行协商,可公司后面说给员工补加班工资,干过2年以上的估计有加班工资约1000多到2000多,说其他补偿没有了,这样,几乎没有员工同意签字。没多少文化的员工,要进行这样的违权还真有点难!查阅劳动法,应该按工作年限有补偿,请问:1、像这种情况,可以有补偿吗?2、如果公司不给,可以进行仲裁或起诉吗?取胜的可能性有多大?多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