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片拍摄制作债务纠纷
更新时间:2012-07-14 13:07:4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广告导演,去年接到广州一家广告公司的一个化妆品广告策划制作业务。广告主是安徽某化妆品企业。我(乙方)与广告公司(甲方)签订广告制作协议。甲方按照协议付了前两笔费用。广告拍摄制作完成,几经修改,通过了广告主最后验收。按照合同协议,甲方须支付尾款,乙方交付成片。但甲方迟迟不肯支付尾款,后来以客户企业倒闭等理由搪塞。后经多次交涉无果。最近发现去年拍摄制作的广告片样片在广告主官方网站,及各种宣传中使用。我希望甲方支付尾款,并对未经授权私自传播使用的侵权行为作出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