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伤人需负多大责任?
更新时间:2012-07-11 06:03:58
问题描述:
2011年国庆期间,我开摩托不慎撞伤一少年,经检查,发现其半月板损伤,陪其治疗5天后,其家人说已无大碍。又过了5天后,其家人说又出现积液,又陪其去看病。 时隔这么长时间,其家人又说其一直腿疼,又去郑州治疗,并要求我偿付一切费用。 我现在疑问,这么长时间了,我还有法律必要负责么?而且当时他们明确表示已经好了,不再要我负责了。 其实现在不一定说完全不负责,只是想咨询一下我到底要负多大责任? 请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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