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降薪,变相调岗,逼迫员工离职是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2-07-10 08:10:22
问题描述:
尊敬的朋友,您好,我是浦东南汇一家汽车配件厂做仓库管理员,2008.2.25进公司,做了四年多,今年年初公司做了高位货架,我提出存在安全隐患,当天公司开出一张协议离职单让我签字,我没同意,后来一直找我谈话甚至恐吓我,说老板是政协委员,逼迫我自己离职,我还是没同意,公司没办法,后来公司现在是淡季,让我打扫卫生做些辅助工作,我没办法只有服从,到第二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工资有合同约定的2400元降到1435元,当时我找到公司人事问明原因,公司人事给我的回答是不适合做仓库管理员,工资以后一直按照1600发下去(1600元中165是工龄工资),当天我写出一张书面解除合同,已公司扣扣拖欠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并到浦东仲裁院申请仲裁,但是仲裁院仲裁书下来我官司输了,理由是我同意调岗降薪,请问各位朋友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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