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劫杀人
更新时间:2012-07-07 18:18:4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前妻在今年的四月八号下午三点多在家被入室抢劫犯杀死,事情的经过是罪犯在实施抢劫过程中用钢棍将其击倒,并用携带的刀子将其手和脸多处杀伤,抢劫后在我前妻倒在地上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凶手为了日后怕被其认出来,故又返回厨房找来菜刀,活活将其割死,我自己看了刑法六十三条的相关解释,这样的案子理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可现在检察院仅以抢劫罪起诉,不知象这样的情况作为被害者家属我们应该怎么办,敬请函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