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家析产问题纠纷
更新时间:2012-07-05 16:47:08
问题描述:
我家一共有两个院共十间房屋.东院为新房五间,为我与妻子,女儿共同居住.房屋见于1988年左右.西院为老房也是五间,见于1977年左右.现我母亲与我两个姐姐要与我对这十间房进行分家析产,我老父亲已于20年前去世.
现说明下两院房屋的具体情况.首先是东院新房.房屋是我与妻子结婚前盖的,当时老家与我妻子娘家人一起商量决定把这房作为我们的结婚用房,归我们所有.但是当时是口头商量决定的.现在我爸爸的兄弟和姐姐都还在世.如今让这二老及我妻子的兄长一起写个书面证明,证明这东院五间房归我们所有并签字,请问这书面证明是否有效,能否作为证据进行法庭辩护?另外,这五间新房结婚时只是毛坯房,后经我夫妻二人一起装修并维护,并且,自1989年我二人结婚时就一直居住在此.还有一点说明是,我年轻时在大队挣过工分,并于1984年--1988年在部队服役,结婚前个人所得全为父母掌管.请问这五间新房我母亲及姐姐们还能跟我分吗?
再说西院老房五间.老房是我父亲翻建的.我爷爷解放前当兵牺牲,国家帮助盖了三间房,后我父亲与1977年翻建,1992年国家有办红本时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我父亲的姐姐和兄弟还在世,当年办红本时,我姑姑已经出嫁,我爸的兄弟也给别人养了.所以两兄弟度不知道,而且当时我就爷爷留在祖宅,那时也没有分家这些事,所以也就没跟我爸挣,而且我爸盖房时他兄弟还给出1000块钱和一袋米,老太太也回来帮忙.现在我爸去世了,我妈要把房分了,请问这老房还有没有我爸的兄弟和姐姐的份?我自己认为,当时政府办红本时就有些失误,并没有经过二老的同意或签字确权,只是按谁在祖宅住就写谁的名,要是不分家怎么都好说,现在要分了,如果光按红本说话,两位老人岂不是连家都没得回了?
还请律师帮帮忙,给我们分析分析,谢啦.
除此之外,我还想问问,如果我把老房拆了,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现在此案件刚进行完一审,没判呢.
跪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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