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校被同学推倒后致手骨折
更新时间:2012-07-04 19:12:12
问题描述:
2012.5.3小孩在上体育课时,由于下雨,老师让小孩到中庭避雨,小孩在跑步过程中,同班的同学为争前面,用手抓我小孩衣领,致使我小孩摔倒后,那同学还用脚踩了我小孩的手,致使我小孩手腕骨折并脱臼,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交通费,我们两个家长的误工费,小孩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补课费等费用,对方的家长都不赔偿,把责任推给学校,只要承担500元的营养费,经过学校和双方的家长二次的协调,对方的家长态度依然让人无法接受,而且对方的家长始终都没有正式道歉,而且态度很不好,现在学校要让我们和对方打官司,并配合提供事发当天的所有孩子看到事故的资料,请问,我们还能容忍对方家长这种无理,耍无赖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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