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的妻子能分得一半以上遗产么?(有遗嘱)
更新时间:2012-07-02 10:47:09
问题描述:
三十年前,丈夫(丧偶)妻子(离婚)重组家庭,双方各有儿女。丈夫儿女已婚单过,妻子儿女未成年。之后丈夫单位分给住宅用房一处,现为私产,产权人为丈夫,现丈夫病重,立遗嘱将房产的一半(自己的份额)分配给自己的亲生儿女,妻子也患有重病,每月药费3千余元(退休金1千余元),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请问:这种情况,丈夫死后,妻子除分得自己的一半房产外,还能主张分得丈夫有遗嘱房产的部分份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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