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声明放弃继承才能再算我的。既然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请解释遗嘱是失效了吗?
更新时间:2012-06-30 21:32:53
问题描述:
我妈没工作,97年拆迁分得2万元,给我姐姐每人一万,我哥分一套房,我妈分一套房,没有产权,后又都按福利房买下,我因有一儿子,所以这套房是给我的,当时买房的近3万元也是我出的(遗嘱中有),至2009年我妈去世,我们一直住在一起,我和我哥共同负担我妈的生活,家里兄弟姐妹也都认为这房子是我们的,而且生前我妈公正了遗嘱,我和我儿子各有50%产权。但因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现在又成了4个子女法定继承,遗嘱失效了。既然遗嘱失效还要我和儿子声明放弃继承,再有我哥、姐声明放弃继承才能再算我的。又麻烦,又不合情理,既然失效为什么还要我声明放弃,既然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还有失效,这本是我家都已默认的事实,还这么复杂。请解释遗嘱是失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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