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合伙的店,不干了,分不清东西,我直接到店里拿,现在合伙人报警
更新时间:2012-07-02 16:55:41
问题描述:
我和朋友合伙开店,之间闹矛盾,我们散伙。
店里还有很多东西,我们两个没谈清楚是怎么分。
房子合同马上到期,再未通知合伙人情况下,今早我想直接到店里那我自己那部分东西,发现合伙人换锁,我找开锁公司,直接把门打开,拆下了部分店铺的东西(店里拥有价值的一半,价值10000左右),现在合伙人报警!
要说明的是:1.所有家电的发票在我手里,合伙人不能证明加点是他的
2.店铺的主管人也是我!
3.拆家电的时候有部分店里的职工
想咨询下,这够不构成违法,
事情下去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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