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设资金补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2-06-29 17:41:19
问题描述:
姑姑住在市郊,2003年进行城市化改造,房屋拆迁要很长时间。委托我父亲在父亲村子买房子作为拆迁暂住,父亲没有买到。后来,父亲在村里要了老人房宅基地,姑姑给了1万元,父亲用这些钱盖了3间房屋。土地证、房产证都是父亲的名字。父亲想姑姑走后,自己居住的,房子都是父亲盖的。姑姑07年左右搬到这里住了三年后搬走。2011年父亲想去居住,姑姑不让,说是她的房子不让父亲去住。要么给她儿子1.5间,到公证处公正,要么最低给6万元赔偿。我们家不答应,只想给2-3万。弟媳不愿同父亲住一院,父亲决定在老人房前盖南屋居住,姑姑来吵过一次,被村委训一顿回去了。本月姑姑将父亲告到乡镇法院,起诉状说被告同意她建设房子,现有法律不允许她要房子,只要赔偿她8万元。8月份开庭,我们决定应诉,就此事请法律专家给分析一下,提供法律方面的条款最好,我设为关键字搜一下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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