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购买,如何争取最大保障?
更新时间:2012-06-29 12:46:56
问题描述:
2010年年底的时候,我购买了一套精装的样板房,包括水电、家电、装修及家私等,但没有具体的清单,合共七十多万,其中房价五十多万,装修是二十多万,当时购买的时候除了签订购房协议,还签订了一份样板房装修转让的协议,协议内容基本上是交楼时间、价格及房产公司承担交付前房内所有损坏的维修,这项是这样的:此房为示范单位,双方同意样板房交付期内(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4月30日)如有损坏由甲方修复。修复应在乙方提出方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使用后,除买卖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承担样板房装修的保修责任。
2012年3月29日,房产公司通知我去验收房,房屋基本结构等没有问题,就是装修出了很多问题,当时他们有工作人员帮我们记录了下来,然后房产公司根据我提出的问题,把装修都重新弄了一次,我也觉得基本没有问题了,但在这重新装修期间,装修工人把家私都弄坏了,餐台、茶几、电视机台都刮花了,而且家私放得太久,餐椅、贵妃椅等都出现了脱漆的现象,房产公司说没办法维修此等家私,我便要求赔偿,开始的时候,我让房产商把坏的家私换掉,但房产商不肯,房产商希望我能收下此批家私,然后作出现金补偿,经过市场调查,此批家私大概总价是十三万元左右,房产公司拿出当时他们的购买单据,他们说是因为内部关系,向供应商以四万五千元买下的,而且说家私里的大床及床头柜及两张沙发没出问题,所以不让我退回家私,房产商要我收下这些家私,赔偿一万元给我,我觉得这样的赔偿不合理,对方就只有一直叫我考虑,这样就拖了三个月的时间,房子一直未能交付给我,我应该如何争取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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