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自己技术股的权益?我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股东的债务赔偿?
更新时间:2012-06-27 10:30:22
问题描述:
甲乙二人与我商议成立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共同出资30万,前期股权划分的书面合同上标明甲方占75%,乙方占20%,我占10%,公司交由我来管理,并且甲方和乙方一起口头承诺在我管理整个公司期间,公司赚回30万总投资以后甲方转让给我15%的股份作为我的技术股,到时候会与我签订技术股权过户手续,正式承认我的技术股生效。公司刚运行不久,其他两个股东突然宣布我不再持有管理工资,并且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善自增加公司的其它多项开支。如今因为三方意见不合决定宣布公司倒闭,结算公司债务,甲方和乙方突然告诉我技术股赔了,要求我除了分担自己的那份债务外还必须赔偿甲方那份15%的股金。现在我的专项技术已经完全运用到了公司的生产运营上了,请问我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技术股权益?请问我到底应不应该承担甲乙双方要求的债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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