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纠纷
更新时间:2012-06-29 00:14:5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幼儿园的老师,一个小孩在幼儿园很受老师的照顾和喜欢,这次有个难得的机会要选几个人跳舞,她就是其中被班上老师选中的一个,但在跳舞站队时,她调皮的摔了一跤,摔到右脸眼睛下面一点,只是破了点皮,当时第一时间就回班做了处理,还叫幼儿园的医生来看了,医生说没多大的事,只是要我们多注意下。第二天,她爸爸来接她,发很大的脾气,不该老师没有在第一时间内打家长的电话。这家长还说了脏话,什么解释都不听,当天晚上,当事的老师给她妈妈还打了两个电话,赔礼道歉。但到了星期一,他爸爸又打电话来说要我们老师和园里面的领导给他一个说法。不然他就发律师涵,我想请问下,我们这种情况属于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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