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构成歧视?
更新时间:2012-06-25 17:32:13
问题描述:
我说的歧视是指部门开会讨论和我本人负责的工作有关系,故意不通知,最后拿出来执行的时候说我能力不行,设计陷害,所谓的歧视是这方面的意思,况且单位属于合资单位,分工明确,给我文档管理的职位让我干超出权责范围的工作,一人身兼数职,把人累个半死,还说我不懂公司规定,什么事都往自己身上揽,不干又不行,干了又不对,百般刁难。已经离职25天,赔偿方面已经签字无异议,但是就以前主管的歧视提出告诉以上内容可以作为根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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