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之前购买了一处房产,向国土局提供的赠与书一定要公证吗?是否合法?如果一定要赠与公证,如何收取费用
更新时间:2012-06-19 11:09:02
问题描述:
我们夫妻之前购买了一处房产,因特殊原因又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我的母亲,现在母亲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有一个姐姐(已婚)也同意,因为这个房产实际是我们出钱购买的.请问:1,母亲赠与给我,写份赠与书,并由姐姐签字是否有行了,长期来说是事会有其它麻烦?2,如果去办理赠与过户,向国土局提供的赠与书一定要公证吗?家人签字后是否合法?国土局是否认可?3,如果一定要赠与公证,如何收取费用,是按房产的原价还是按市场评估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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