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但造成意外伤害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2-06-16 18:56:17
问题描述:
孩子高二,星期四上晚自习时有一同学被困在厕所内(学校门锁坏了)在求助时,我家孩子刚好从楼梯下来,于是他和一同学用脚用力踹门,造成门里孩子受伤,孩子回来简单说了此事,也没有意识到问题严重,受伤孩子还给同学说好:就给他妈妈说是自己不小心碰的,当时我儿子还说实话实说(因为他认为他是在做好事,不会问题太大),但在全体同学的坚持下,全班同学都没有将此事告诉班主任,第二日孩子的家长来找班主任,说了一个消息:孩子是特殊疤痕体质,容易且肯定留疤,且后果都在几年之后显现,怪我们作为孩子家长没有及时去探望,今天我们去探望时,受伤孩子家长要求赔偿,我们也没有异议,因为还是造成后果了,但她提出她孩子的特殊体质,什么在多年以后会发生什么,甚至于孩子以后找工作等都受到影响,在老师的协调下,决定等其拆线后看看情况,以及医生说法,我们也尽力赔付,但出来后总感觉心里不舒服,难道还要我们终身负责吗?老师也说,还是要一次解决,我就说,一次解决,不要在拉那么远,请问如果最后协商不成,诉诸法律,如何解决,会怎么判决,学校当责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