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更新时间:2012-06-16 08: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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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6年4月4日进我们公司任保洁员。到现在已经有6年多了。后来因为公司的发展于97年又聘请了一位保洁员。当时公司和我们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也给我们买了保险。可是公司今年的效益不好,就实行了裁员,当然公司明。的不是裁员。就是要把我调到下面的分公司里去。比如衡阳,岳阳,,,像我一个做保洁的而且又是一个有家室的中年女人。而且工资也只有1000元一个月,我又怎么会同意去那么远的地方呢、今天我和公司领导协商。最后他们给出的结果就是如果我于20号到衡阳去报到就作。擅自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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