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生的事故
更新时间:2012-09-18 18:03:45
问题描述:
我儿子14.5岁2011年9月13号下午5.30左右下课回宿舍的路上走着有两个同学打闹的时候无意间把口水吐到我儿的脸上,因此就去追其中的一个同学。在转弯的时候右手扶了一下校内宣传栏由于宣传栏的边太锋利了,致使我儿的食指中指内侧肌腱被割断无名指比较轻,小母指肌腱断了一半的严重后果。经楚雄州医院院手术后,食指指尖没有知觉,弯曲也只有正常的一半。随后又去昆明43医院咨询说可以做接神经手术费用3到4万但是手术后的恢复情况不敢保证能达到满意的程度,或许会更糟,小孩也受罪,学习也耽误了。医生建议先不做手术观察一段时间。现在看来指尖有点知觉,弯曲也好一些。到目前为止费用大概3000,学校有保险可以报。我想请教你们的是由于校内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事故,我们也花了这么多的时间精力,尤其是小孩的学习成绩受到了影响,我们可不可以找学校和那两位同学的家长承担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非常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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