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费,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2-06-15 12:38:28
问题描述:
我们是国企改制后留下来的职工,企业改制已经有13年了,如今老板说企业经营不下去,要跟我们解除合同。当初我们留下来的人只拿了安置费的三分之一,如今老板跟我们解除合同,那么我们留下来的三分之二的安置费是不是就应该归还给我们。还有个问题就是改制后企业的名称没有改变,性质也没有改变,只是老板改变了,现在的老板接收公司7年了,现在公司跟我们解除合同他应给我们的13个月的补偿金还是7个月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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